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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开展2018年“标杆学生”评选活动
学院2018年“标杆学生”评选活动于6月11日至29日期间进行。本年度评选活动共设学习之星、科研创新之星、交流之星、自强之星、公益之星、文体竞赛之星、文体服务之星、学生干部之星8个奖项,每个奖项1个名额,评选过程包括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网络投票、现场答辩、名单公示等5个环节。由学院相关领导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,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工作。
本次评选活动共有29名学生报名参选,有27名符合条件的参选人通过资格审查成为候选人,经过全院本科生网络投票,最终根据得票数确定14名候选人进入评审答辩环节。6月29日晚,评审答辩于盘旋路校区齐云楼204会议室进行,学院副院长王学军,党委副书记李艳霞,教师代表曹凌燕、王康周、卫旭华、王雷,辅导员雷宇、霍达,教学秘书赵学华与学生代表李振超、刘羽飞、陈立雄共同担任本次答辩的评委,共有13位候选人参与此次答辩。候选人进行5分钟的PPT展示,主要围绕学习经历、工作成绩、所获荣誉等方面对自身特色与评选优势展开介绍,并接受评委提问。评委根据候选人答辩的整体情况进行投票。评审答辩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公示,最终确定的 “标杆学生”获得者将由学院为其颁发证书及奖金。
“标杆学生”评选是学院本科教育中的一项重要赛事和活动,每年评选一次。通过组织学生全员参与,充分挖掘评选过程育人因素,旨在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,营造见贤思齐氛围,从而推动形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和平台。
图:符必铮